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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承诺退款2万余元 买房者却只收到“白条”

发布时间: 2017-10-31 20:12:02

来源: 燕赵晚报

分类: 其他楼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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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下信息来源“燕赵晚报”,由楼盘网于2017-10-31 20:12:02整理提供】

如今,已经半年过去了,鹿泉区龙海花园16号楼的业主王雷(化名)仍未收到开发商承诺的两万余元的退费,“办房产证时,开发商承诺退还面积差价款和税费款,还给我们开了收条,可没想到,收条却成了‘白条’。”万般无奈之际,王雷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。

龙海花园位于海山大街与和平路交口附近,王雷于9年前购买了该小区的两套商品房,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。按照协议约定,交房后开发商在1年之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。然而,直到2017年,王雷才接到开发商通知,说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了。由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比当初购房协议上的面积少了3平方米,开发商承诺补差价,“既有两套房屋面积的差价,还有多交的税费、维修基金等,合计两万余元。”

王雷说,2017年4月,他到开发商处领取房产证时,还办理了退费手续,可对方并未支付现金,而是给他开具了4张收条,分别退还每套房子的面积差价款和税款款项,合计两万余元,“开发商承诺半年内将差价汇入我的银行卡,可到现在,钱都没有到账,收条成了‘白条’。”据王雷回忆说,当初,他们并不愿意签这些收条,“可如果我们不签收条,开发商就不给我们房产证。”此外,他的收条签好后,还被开发商统一收回,他只拍照留存了证据。

10月24日,记者看到了王雷提供的4张收条照片,每张收条大致内容是“今收到河北帝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退买受人**的房款**元。建行卡号**,户名**,开户行**。此卡号由本人提供,保证真实有效,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受损的,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”落款买受人**,日期为2017年4月。

看着这4张价值2万余元的收条,迟迟未兑现,王雷挺着急,他曾致电开发商,却被告知“再等等”。

当天,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到了帝华房产办证部门,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,关于小区办证退差价事宜,开发商一定会兑现承诺的。只要业主在收条上的户名、卡号等相关信息是正确的,就会在领到房产证的半年后收到差价款,“如果您是4月领到的房本,应该是从5月份算起,预计11月左右,您就能收到退款。”这位工作人员让业主再耐心等待,如有疑问,再与该部门联系。

昨日,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,这种补差价签收条的现象是开发商惯用的做法。针对延期办证现象,业主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。此外,开发商所谓的“半年退差价”的做法,按道理来说,不光要退还差价,还应退还利息,才不失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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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网络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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